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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河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培育机构的函

发布时间:2022-04-23 02:55:45 作者:佚名   来源: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

有关涉农高校:

    自2022年起,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,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为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,原则上每年全国培育约2万名“头雁”,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10万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“头雁”队伍,带动全国500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“雁阵”。

    按照有关工作要求,项目拟选择优质高校作为培育机构,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、一学期线上学习、一系列考察互访、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“4个一”培育模式,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、体验式、孵化型培训。申报单位需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,运作规范,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信用记录,近年来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。

为做好我省“头雁”项目,现开展培育机构遴选工作。请有承接培训任务意愿,具备从事培训工作基础和条件的优质涉农高校,于4月25日前将机构和师资简介、有关证明材料、培训初步方案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培育机构清单(见附件)纸质和电子版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。

    联系人:李洁、王彩文

    联系电话:0311-86256892、85871464  

电子邮箱:hbtouyan@163.com

邮寄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兴苑街4号

附件:1.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实施方案》的通知.pdf

      2.河北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培育机构申报信息表.doc

河北省农业农村厅

2022年4月21日

 

 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.hebei.gov.cn/article/tzgg/202204/20220400022855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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